寧德時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董事辭職及選舉非獨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關于董事辭職事項
寧德時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寧德時代”)董事會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趙豐剛先生的書面報告,因公司治理結構調整,其申請辭去公司董事、董事會戰略委員會委員職務。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趙豐剛先生的辭職未導致公司董事會成員人數低于法定人數,其辭職申請自送達公司董事會之日(2025年12月5日)起生效,其辭職不會對公司經營和董事會運作產生重大不利影響。趙豐剛先生已按公司相關制度完成工作交接。辭任后,趙豐剛先生仍繼續擔任公司研發體系聯席總裁、工程制造體系聯席總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趙豐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4,924股A股股份,其持有公司已授予但尚未行權的53,728份A股股票期權及已授予但尚未歸屬的174,175股A股限制性股票。趙豐剛先生辭去公司董事職務后,其在原定任期內(即2024年12月26日至2027年12月25日)和任期屆滿后六個月內將繼續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8號——股東及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等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的規定。此外,趙豐剛先生不存在應當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諾事項。
趙豐剛先生在任職期間恪盡職守、勤勉盡責,公司及董事會對其在任職期間為公司做出的貢獻表示衷心的感謝!
二、關于選舉非獨立董事事項
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開的第四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補選公司第四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的議案》《關于變更公司注冊資本及修訂公司
章程及其附件的議案》,鑒于趙豐剛先生申請辭去公司董事、董事會戰略委員會委員職務,經公司董事會提名委員會資格審核,董事會同意提名吳映明先生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簡歷信息如附),同時補選吳映明先生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戰略委員會委員,任期自股東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第四屆董事會任期屆滿之日止。本議案的生效以公司股東會審議通過《關于變更公司注冊資本及修訂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議案》為前提,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會審議。
若本次吳映明先生當選公司董事后,公司董事會中兼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以及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人數總計未超過公司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寧德時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5年12月5日
附件:吳映明先生簡歷吳映明先生,1967年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1989年7月在東北工學院(現東北大學)獲得計算機軟件學士學位。曾任東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采購與信息技術總監、寧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采購總監、寧德時代采購與信息技術總監、江蘇時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F任寧德時代監事會主席、區域管理總裁,兼任時代上汽動力電池有限公司董事及總經理、瑞庭時代(上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寧波梅山保稅港區問鼎投資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及總經理、深圳時代未來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執行董事、深圳盛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寧波梅山保稅港區倍道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及總經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吳映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與公司的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東、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系;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尚未有明確結論;未被中國證監會在證券期貨市場違法失信信息公開查詢平臺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不存在不得提名為董事的情形,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證券監管規則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職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