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悅
近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披露了一起觸目驚心的替考案件。一團伙長期組織“槍手”跨十余省市替考,涉案金額逾千萬元,百余名考生通過作弊手段入職黨委、政府、公安、農村基層組織等部門。案發后,人民法院通報所涉單位,作弊考生被全部開除。
公職類考試作弊為人不齒,組團替考性質更為惡劣。令人震驚的是,涉案團伙從2014年至2020年一直組織“槍手”替考。團伙成員提供線上報名指導、制作虛假證件、線下替考等“一條龍”服務;制造假身份證時,還會專門根據考生特征,合成兼具考生和“槍手”面部特征的照片;靠著假證件,“槍手”混進全國十余省市的考場替考……涉案團伙作案時間長、覆蓋范圍廣、涉及公考全流程,不僅分工明確、組織嚴密,還用上技術手段,搞起“私人訂制”,儼然將公考考場變成牟利市場 。
涉案團伙之所以在公考考場鋌而走險,是因為和部分投機鉆營的考生一拍即合。據報道,涉案團伙替考公考等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89次;在事業單位等其他考試中多次組織舞弊,通過作弊手段入職的達百余人……替考團伙多年“生意興隆”,與部分考生“上岸為王”的心理脫不了干系。
任何選拔性考試,都要在公平、公正的基礎上挑選德才兼備的人才。所有考試的第一關,都是誠信考核。事業單位考試、公考面向全社會招考、事關國家發展,對社會公平具有重要示范意義,對考生的道德品質要求更高。公考、公職人員隊伍的純潔性、政府公信力,都不容作弊者抹黑。百余名考生踐踏誠信底線走捷徑入場,對本應該入職的考生是何等的不公;冒牌進入國家機關,又豈有能力擔負應盡的職責?
公考考場不容弄虛作假,一時靠作弊“上岸”,也終究逃不過法律的懲罰。據法院通報,不僅作弊團伙成員受到法律嚴懲,以作弊手段獲取公職的王某等百余人均被開除公職。這些人不是失去公職,而是壓根兒就不應該得到;在個人征信上留下難以抹去的污點,更是得不償失。事實證明,對作弊行為,法律絕不會輕輕放過。無視公考紀律、踐踏誠信底線、損害社會公平,就要做好一切“歸零”的準備。
替考團伙被“團滅”大快人心,百余人被開除咎由自取。值得思考的是,替考團伙為何在全國多個考場通行無阻?“換臉術”用了89次為何沒有人發現?虛假的準考證和身份證難道相似到難以識別?這一大型替考案件,對于事業單位考試、公考而言是一次檢驗和填補漏洞的機會。替考團伙作弊手段不斷上新,檢測手段只有走在前頭,才能避免弄虛作假的考生進場、具備真才實學的考生被擠走。
公考姓公,公平是基礎。作弊入職的人,已然喪失誠信,德不配位,也注定當不了一個好公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