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記者12月5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日前,青海省林業和草原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旦增(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青海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青海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海南州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海南州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旦增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海南州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17年至2024年,被告人旦增利用擔任尖扎縣委副書記、縣長,黃南州同仁市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旦增 資料圖
公開資料顯示,旦增,男,藏族,1968年3月出生,青?;∪?,中共黨員,1983年8月參加工作,1995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央黨校函授學院公共管理專業畢業,大學學歷。
旦增曾任青海省黃南州尖扎縣委副書記、縣長,黃南州委常委、同仁市委書記等職,于2023年7月任青海省林業和草原局副局長。
2025年4月29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旦增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接受青海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頂風違紀
求神拜佛搞迷信
2025年10月9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旦增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通報稱,旦增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仰崩塌,黨性初心不純,求神拜佛搞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頂風違紀,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組織觀念淡漠,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廉潔底線失守,利用職權為親屬謀利,默許、縱容親屬利用其職權影響謀取利益;貪欲膨脹,大搞權錢交易,為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利,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旦增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青海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青海省委批準,決定給予旦增開除黨籍處分;由青海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來源:檢察日報正義網